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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吗起手,必定小丑!

第14章 在吗起手,必定小丑! (第2/2页)

她正思考着应该如何委婉表示自己不想去,安月明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你周六应该也得休息到晚上吧,那我们就早点去,时间早还能去其他地方逛逛,顺便吃饭。”
  
  “那就这样说好啦,你可不许反悔!”
  
  电脑面前的苏莹星欲哭无泪,她向来不懂得拒绝别人,安月明这样自作主张定下来,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默默地回复道:“好。”
  
  安月明轻笑,这小姑娘还真是好拿捏。
  
  到此,安月明结束了话题。
  
  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
  
  明天是周五。
  
  他的起诉材料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可以到法院走一趟。
  
  法院的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如果错过了明天,就要将案件的进程再往后延两天。
  
  法院的办事效率他是见识过的,能抓紧就抓紧。
  
  他给吴春磊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他们家准备起诉的事,并暗戳戳地提示他,想让这个案件能在市中级法院立上案。
  
  安月明所在的西宛区,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以县级政府为被告在市中级法院立案,本来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
  
  吴春磊坐到市局领导的位置,肯定有认识的法检朋友或者律师朋友,了解后知道这个事情并不违反纪律,应该会做个顺手人情。
  
  第二天一早,安月明坐上了通往温陵市市区的大巴车。
  
  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后,他到了温陵市中级法院的大门口。
  
  他前世常来这里,大部分律师的发家,都是从他最为熟悉的地方开始的。
  
  温陵市,他的人脉、资源,一切能够给予他事业帮助的东西都在这里。
  
  十几年前和十几年后的法院,样子没有什么变化。
  
  唯一有变化的是周围的商铺。
  
  十几年后,这里将被兴起的法律咨询公司所占据。
  
  法律咨询公司,在安月明看来,就是法律行业的擦边产业。
  
  律师法有规定,为了规范律师行业,最大力度地减少不正当竞争,律所一般是不能开在法院附近的。
  
  但法律咨询公司没有这个限制,它们大概是在2015年往后,因为互联网的普及才大量地兴起,没有律师协会的管制,他们就可以利用各类话术来承接业务。
  
  特别是所谓的“低端”业务。
  
  健身房倒闭了,找商家退钱。
  
  学习机构倒闭了,找商家退钱。
  
  有人欠我几千,小几万,找欠债人还钱。
  
  受到工伤了,因为受伤程度不严重,公司不赔,找公司。
  
  等等。
  
  他们的话术无非是《一个月离婚,离婚不需要冷静期》、《七天极速帮你要债!》。
  
  在内行人看来,妥妥的就是江湖骗子,但外行人就喜欢听这玩意。
  
  营销很重要,网络营销的盘活使这类公司大量的出现。
  
  而法律行业的大部分人都自视甚高,除了抓住红利的那部分人,其他普通的律师,根本没有那么多案件来源,但又苦于行业协会的管制,无法低价竞争。
  
  法律咨询公司既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弱点,专门走所谓的“低端”业务,薄利多消,又不受限制。
  
  大量的年轻律师没有资源,熬不住就只能被迫转行。
  
  安月明有良心,但不多。
  
  在网络营销和法律咨询公司这两块蛋糕未被开发之前,他务必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场民告官,除了要拿下胜利以外,还要做好在舆论媒体上营销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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