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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

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 (第2/2页)

这么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头上怎么会长虱子呢?
  
  我想,能够这么近距离盯着他看其实也挺好的,我不需要做他的女朋友,我不需要嫁给他,我仅仅只是喜欢他而已。
  
  小学时代学校里盛传着一首打油诗:一年级的结,二年级的鞋,三年级的老师没穿鞋,四年级的女生没人追,五年级的帅哥一大堆,六年级的情书满天飞。
  
  六年级的时候,我跟林方杰闹绯闻了。原因是因为一封情书,更准确的说,是因为一首情诗。
  
  我是从小学四年级时开始写诗的,现在再回头看看当年写的东西,其实压根就不能算是诗,顶多只能叫做比较押韵的长短句而已。不过当年的自己,又确实是在乐之不倦的重复做着这样一件事。我青春的记得,四年级时候,语文练习册上有一道题目说是要求自编一首诗,歌颂草原的美景的。全班同学大抵上那道题目都是空着的,唯有我一人写的诗句让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
  
  “如诗如画在眼前,天蓝地绿无比高。牛羊走上又走下,草原美景胜天堂。”
  
  我的虚荣心不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面的林方杰转过头来,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乔恋恋你真棒!乔恋恋你写得真好!”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写诗。书上说,一种习惯的养成,可能因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人。
  
  那天,我又写了一首诗,夹在了语文课本里,我深情款款地写道:邻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面近六载,爱他不是一两年,悄悄恋上又何妨?
  
  然后就有了很戏剧化的发展,王格格找我借语文书,因为她作业没做,想要抄我的。然后她就发现了那张纸条那首诗。
  
  那个年纪啊,正是属于好奇心与八卦心空前膨胀的年纪。她简直是如获珍宝,很快便在全班公开了这个秘密,坐在乔恋恋前面,姓林的男生只有林方杰一个。于是,我喜欢林方杰的消息不胫而走。
  
  自从和林方杰闹绯闻之后,我总觉得林方杰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许是心虚错觉,许是果真如此。当我们还尚在年少时,总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感觉。自己怎么想怎么认为的,这个世界就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有人觉得自己是奥特曼,穿上奥特曼的衣服就觉得自己真的就是奥特曼,可以拯救地球了。
  
  哲学上管这叫做“唯心主义。”,我们都曾经是唯心主义的忠实信仰者。
  
  所以,我觉得,林方杰也有点喜欢我了。
  
  所以,我现在不仅仅只是上课时偷偷看着林方杰而已了,我甚至还幻想着,在高中毕业之后成为他的女朋友,在大学毕业之后成为他的老婆。
  
  语文老师在讲《***》时我在幻想着;数学老师在讲一个直角三角形加一个锐角三角形之后等于一个钝角三角形时我在幻想着……我记不起有多少次因为幻想傻笑而被同桌敲过多少次的脑袋了。
  
  临近小学毕业考,奶奶成天早上带着5岁的小妹到庙里去给我烧香,奶奶点上一枝香,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里念念有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你要保佑我乖孙考上一所好学校哦!”
  
  年幼的小妹在后边跟着学得有板有眼的,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里也念念有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你要保佑我姐姐嫁个好人家哦。”
  
  后来奶奶的愿望成真了,因为我真的考上了我们县里最好的中学,至于小妹的愿望实现与否,还有待日后验证。
  
  冥冥之中总觉得是老天爷的有意安排,林方杰居然也考入了跟我一样的诗坂中学。当然,许安得出现却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
  
  如果我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七岁之前,如果林方杰不出现,我可能会像喜欢林方杰一样喜欢许安。这个男孩在我七岁之前给过我玩具,对别的小朋友发脾气却唯独对我笑嘻嘻的,只不过他搬走了,还太小,没有学会念念不忘,很快就忘记了许安。从这里可以看出也许我不是一个好姑娘,见一个爱一个。但是谁又敢否认她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不曾喜欢过两个男孩,一样的温柔干净,一样的阳光灿烂。
  
  我被分在了和许安一样的1班,而林方杰则是去了3班。
  
  许安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
  
  他说,乔恋恋,你是浮图街的乔恋恋对不对?你还是没变哦,还是和以前一样壮壮的。
  
  我想,许安,就冲着你的这句话,我是不可能喜欢你了,你已经深深伤了我的心,不过呢,好在还有林方杰。
  
  林方杰,听说他因为在入学考试中数学考了满分而被选为数学课代表,听说因为长得英俊帅气而被封为班上的“小白龙,”风靡万千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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